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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围产期监护确保母婴安全(医师与法)

  在胎儿死亡和新生儿脑瘫的医疗事故争议中,患方会咨询相关专业的专家,聘请律师,翻阅大量医学资料,因此他们提出的问题也越来越专业,主要集中在围产期羊水过少、胎心监护等问题上。委托鉴定的机构也要求对此做出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着“不告不理、告什么审理什么”的原则,专家组必须对委托方的委托要求以及患方提出的问题做出客观结论。

 众所周知,围产期羊水过少对母婴的危害很大,羊水量愈少,羊水浑浊程度愈严重,并发胎儿宫内窘迫、新生儿窒息、吸入性肺炎等并发症的几率明显升高,作为产科医师必须履行高度注意义务,因此加强羊水过少的产前监护是非常重要的,而剖宫产则是重度羊水过少孕妇分娩方式的最佳路径。当各项指标大多提示需要尽快结束产妇分娩,而我们的医师则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发生了不良后果,当然不能免责。

 在新生儿脑瘫争议中,患方无一例外均提出“胎心监护”问题。关于胎心监护是否需要全程监护在学术界是有争议的,从产妇安全角度看,进行全程胎心监护有利于筛选胎儿宫内窘迫,能够早期分辨出胎心率的变化,引起助产人员的警惕,经处理无效后,可破膜,观察羊水形状,便于临床掌握分娩时机与选择分娩方式。从大量鉴定案例分析,胎儿缺氧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随着产程进展,宫缩时间增长、强度增大,表示胎儿缺氧加重,这时胎心率图的监护则是关系到胎儿宫内安危状况监测的重要手段,因此胎儿宫内缺氧的监测是提高产科医疗质量,以及围产期优生的重要措施。胎心监护按照环节来讲,产前监护,主要是观察胎心对胎动的反应即非应激性试验(NST),一旦提示胎儿缺氧应立即结束分娩。产时监护,主要观察胎心对宫缩的反应即宫缩压力试验(CST),可连续进行宫内或宫外监护,亦可进行间断监护。笔者建议在制定产科临床路径时应当考虑胎心监护:同时提醒医疗机构注意必须保留监护的证据,既保障了母婴安全,也保障了自己的安全。, 百拇医药(边永前)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09/06/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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