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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并发症虽无过错但须警惕(法律维权)

  案例回放

 患儿,8岁,食欲不振,近3日高烧不退,患儿父母将其送到某社区医院进行治疗。医生查体发现,患儿耳部疼痛,双下颚肿痛拒按。结合当地腮腺炎正流行,诊断为流行性腮腺炎。给以中药六神丸口服,嘱回家后用新鲜仙人掌捣碎外敷,进流食,餐后用盐水漱口,注意休息,发热时给与物理降温。如症状加重或高烧不退立即来医院治疗。

 用药后,患儿肿痛症状减轻。10天左右,患儿感觉左侧睾丸疼痛,未引起其父母重视,3天后患儿双侧睾丸疼痛难忍,并发高烧,立即去社区医院复诊,门诊诊断为腮腺炎并发睾丸炎,给以对症治疗。患儿康复后,其父母认为医院在首次就诊时没有告知有并发症的可能性,并未采取积极措施治疗,因此导致睾丸炎的发生,给孩子今后的发育造成影响,遂将医院诉至法院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0/0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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