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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被告的几种情形(法律维权)

  2008年3月21日,李某因感冒发烧到朱某开设的诊所治疗,诊所医生孙某在李某的右侧臀部进行了肌肉注射,收取了5元钱的治疗费。之后,李某一直感到右臀部疼痛,右下肢无力,行走困难。第3天,李某和家人在孙某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门诊记载:“3天前因病注射仍感右臀部疼痛且发热未退来诊。”李某先后又在另外两家医院治疗,依然未见好转。最后,李某为此花销医疗费等费用3万余元。出院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只好诉诸于法律。李某将医生孙某诉上法院,孙某辩称其受雇于朱某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1/13/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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