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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不配合治疗医方无过错不担责(法律维权)

  《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是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其中一条:患者及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但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对患者诊疗护理活动,必须得到患者及家属的配合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1/06/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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