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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药物零差价不是补偿那么简单(管理在线)

  2011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改革开始收获的一年,但对药品整治的各项改革看上去似乎没有明显动向。

 以基本药品零差率为例,这项政策从实施至今已近2年,可实践效果并不如人意,仅有少数地区实施了药品零差率,但零差率补偿却引来了众多社区医务人员的不满。我们先来分析基本药品零差价出台的目的:一是为了遏制医院以药养医的行为;二是为了规避医生吃回扣的现象。而现实的情况又怎样呢?

 当前,假如基本药品零差率在全国推开,负责巨额的补偿的一定是国家和各地政府,即便国家可以承担,各地政府是否都有能力承担呢?如果发达地区政府可以负担,欠发达地区的政府该怎么办?如果补偿不到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何发展,老百姓又会有何种反应呢?药品零差率实施中,其实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药品可以给医院、医生带来丰厚的利益,检查也同样会。而且以技养医”的过度检查行为已经出现。

 鉴于上述情况的存在,笔者认为实行药品零差率的措施需谨慎行事。在国家及各级政府没有能力全部承担零差率补偿的情况下,切勿盲目实施,否则只会出现”换汤不换药“的局面,药品回扣是控制了,检查等一系列费用陆续增加。羊毛出现羊身上,最后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百拇医药(黄金明)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1/0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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