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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出诊或值班过程中受伤害是否算工伤?(法律维权)

  近年来,工伤认定案件呈逐年上升势头,而判断是否构成工伤的法律依据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在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对于工伤的界定采取了经验主义的罗列方式,《条例》第14、15、16条以正反列举的方式规定了有关认定工伤、视同工伤和排除工伤的几种情形(见链接)。这种罗列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实用性,但社会现实毕竟是动态和复杂的,静态的经验式法律条文无法涵盖和解决所有现实问题。

 最近微博上被大量转载一则消息“医生值夜班病危成植物人,官方拒绝认定为工伤”引发热议,业内人士纷纷为之不平,笔者不禁想起另一则新闻“包头女医生出诊被砍死,住院患者和家属为之落泪”。

 那么,医生在出诊或值班过程中受到伤害,究竟能否算是工伤呢?

 专家点评

 根据《条例》第14条第(3)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闻事件二中的女医生朱玉飞在出诊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砍死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3/12/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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