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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预防医学会关于开展2025年团体标准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标准编制单位: 根据《中华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与《中华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立项评审和标准审查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中华预防医学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团体标准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标准范围 已在中华预防医学会通过立项的标准项目。 二、审查标准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标准已完成起草,第一标准编制人组织完成草案预审,并完成证据推荐程度评分。 (二)广泛征集相关机构、团体意见,返回书面征求意见单不得少于20份,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说明。 三、审查安排 (一)中华预防医学会将于2025年12月组织召开标准技术审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标准编制单位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预审查意见、预审证据推荐程度评分等材料提交中华预防医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技术审查。 四、其他事项 (一)2023年以前的立项标准,不参加本次技术审查的,该立项自动撤销。 (二)请标准编制单位认真学习《中华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华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立项评审和标准审查实施细则》和《中华预防医学会团体标准制定技术手册(试行)》(详情请访问学会官网https://www.cpma.org.cn),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审查准备。中华预防医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将适时举办标准技术培训班,开展相关技术辅导。 联系人:蒋炜,联系电话:18500185929 联系邮箱:cpma_bzh@163.com 中华预防医学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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