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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包装中针对抗菌剂的法规概述(科技)

  现在在美国,当一种新型抗菌物质要在食品包装材料中使用时,首先要考虑它是否需要根据《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FIFRA)在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进行注册,或者是否已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审核将其排除在食品添加剂的行列以外,还是需要两者兼而有之。如果该新型抗菌物质被认为是食品添加剂,那么需要确定它是否可以直接接触食品,或是否需要提交食品添加剂申请书。

 美国针对食品包装中抗菌剂的法规历经数次改变才走到今天,本文将阐明该国当前关于抗菌剂的规定与法规,特别是用于食品包装中的抗菌剂。

 对食品和食品包装中使用的抗菌剂进行监管

 《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第301节规定,州际贸易中禁止引入任何掺假的食物。第201节将“食品添加剂”定义为一种能够在食品组成部分中被合理使用并预期其效果的物质。作为监管机构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根据法案第409节对食品添加剂进行管理,并根据第402条(a)(2)(C)对未按照法规使用添加剂、与食品接触不安全、掺假等行动进行判定。

 从历史上看,FDA除了对粗加工农产品(RACs)以外的食品包装进行抗菌药物使用安全性的司法管辖,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在国会的授权下对粗加工农产品(RACs)中使用药物的安全性进行监管。因此,FDA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409条来监管食品加工和食品包装材料中抗菌剂的安全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4-0270/2015/04/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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