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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法医鉴定迥异 法官究竟该听谁的(2006年第4期)

  停,医务人员在观察无误后送往病房,没有不妥。

 叶志连的代理律师认为,送病员回房时,医生应当全面了解其情况,在生命体征平稳后方能将病员送回病房,否则应当在手术室就地抢救,因为手术室的抢救条件相对送返病房途中甚至病房更佳。这是医疗规范的基本要求。全面了解病员情况,包括病员的生命体征,当然也包括麻醉药物的残余作用效果,了解后者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则是测定麻醉阻滞平面。由于医院疏忽,没有测定麻醉阻滞平面,从而导致了这一后果发生。

 法院采信论证有据鉴定患者获陪42万余元

 2005年7月31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从上海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进行分析,原告在对被告诊治过程中,主要是在麻醉观察、抢救治疗等环节存在医疗过失行为,与其术后出现的呼吸、心跳骤停及目前存在的脑缺血缺氧后遗症等不良后果存在着因果关系。

 法院认为,上海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依据的材料详实 ...... 上一页 第 1 2 页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5-5371/2006/04/4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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