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二届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20 生效日期: 2011-05-20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我部决定成立第二届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指导委员会)。本届技术指导委员会由55位专家组成,现予公布。

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届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第二届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组(委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组 长:李 涛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副组长:周安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李德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赵金垣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委 员:丁帮梅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毛 翎 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

毛丽君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王 凡 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

王建新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王忠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王涤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市朝阳医院

王景江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丘创逸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刘北辰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刘薇薇 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孙承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孙道远 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

朱宝立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闫永建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张 幸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张 敏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张凤林 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

张建余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张毅南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李晓军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肖云龙 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

邹和建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陈永青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郝凤桐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市朝阳医院

凌瑞杰 湖北省职业病医院(湖北省新华医院)

徐希娴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曹和赣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黄汉林 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黄先青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黄金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穆进军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秘 书:陈永青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余 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放射性疾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组(委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组 长:苏 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

副组长:樊飞跃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孙全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

艾辉胜 军事医学科学院307医院

马力文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委 员:叶常青 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

刘长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

刘玉龙 苏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刘丽波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邢志伟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问清华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张 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

张良安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陈红红 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岳保荣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

姜恩海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赵兰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

梁 莉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傅宝华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秘 书:张 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安全所

姜恩海 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作者 [db:作者]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