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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若干措施

【导语】:山东省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若干措施》,旨在动员老年知识分子及志愿者参与省内互助、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多领域志愿服务。计划至2028年,全省城乡社区普遍有效开展“银龄行动”,并通过完善规范化建设和品牌推广,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助力老年人发挥余热,服务社会。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 银龄行动 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 银龄行动 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 银龄行动 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精神,根据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 银龄行动 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积极开展智力援助 银龄行动

实施 银龄行动 省内互助计划,广泛动员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卫生健康、体育等领域的老年知识分子,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 银龄行动 志愿者,赴省内欠发达地区开展不少于两个月的志愿服务工作,通过 传、帮、带、教 等形式,助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银龄讲学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招募优秀退休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工作。根据东西部协作工作需要,适时组织省内老年知识分子开展省际 银龄行动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参与单位: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科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二、创新实施城乡社区 银龄行动

以 助力基层治理 共建幸福家园 为主题,在全省城乡社区广泛开展 银龄行动 ,鼓励各地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托基层老年协会等涉老组织,广泛发动城乡社区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纠纷调解、文教卫生、体育健身、探访关爱等活动。2025年年底前,60%以上的城乡社区拥有 银龄行动 志愿服务队伍;2026年,城乡社区 银龄行动 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2028年,全省城乡社区 银龄行动 普遍有效开展。各地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过程中,应当为老年人参与 银发巡逻 、儿童托管、互助养老、全民参保、扶残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场地支持、业务指导等便利条件。(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参与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老干部局、省残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

三、大力探索 银龄行动 特色项目

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 五老 为主体,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宣讲 银龄行动 ,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千家万户。深入推进 党建引领 银龄前行 离退休干部助力社区治理三年行动,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在党建引领下融入社区、服务社区。引导省管涉老社会组织积极开展 银龄行动 ,分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性强、有山东特色、有引领作用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项目。(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部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效拓展 银龄行动 平台渠道

鼓励各级各部门整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的老年人力资源,搭建 银龄行动 服务平台,通过需求调研、项目创新、探索 互联网+银龄行动 等方式促进供需对接,为老年人参加 银龄行动 提供多种方式和渠道。重大公共体育设施、重大赛事、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需要招募志愿者的,结合志愿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为 银龄行动 志愿者保留一定比例的岗位。组建全省 银龄行动 志愿服务队伍,市县可按需设立本级 银龄行动 志愿服务队。(责任单位: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省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提升 银龄行动 规范化建设水平

完善 银龄行动 志愿者招募、注册、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行为准则、服务规范和权利义务。健全 银龄行动 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机制,指导支持其初始运作、发展成熟。强化 银龄行动 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对 银龄行动 志愿者的培训,普及老年志愿服务知识,提升 银龄行动 服务水平。 银龄行动 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之前,一般应进行身体状况评估并购买意外保险,服务时间超过一个月或确有必要时要安排行前体检,制定应急预案。(责任单位: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加强 银龄行动 品牌建设

打造 孝善齐鲁 银龄行动 特色品牌,依托有关高校开展 银龄行动 研究,每年举办 银龄行动 理论研讨会。不断完善 银龄行动 的内涵和组织形式,鼓励各级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和职责举办不同的主题活动,结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 银龄行动 启动仪式、志愿者欢送仪式。大力宣传 银龄行动 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先进事迹,对表现突出的可给予一定形式的表扬激励。及时发现梳理总结 银龄行动 典型案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 银龄行动 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参与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

七、全面强化 银龄行动 保障措施

全省 银龄行动 由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具体推动落实,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创新开展 银龄行动 。要把 银龄行动 列入全省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公益捐赠、合作协办、 五社联动 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新格局。要建立 银龄行动 情况通报制度,加强 银龄行动 统计工作,推动 银龄行动 信息共享。

本文地址: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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