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将实行发病报告
9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分裂症等6种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已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应实行发病报告。办法明确,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为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
民政部鼓励慈善力量参与儿童大病救助
民政部最新发布一份通知指出,中国将建立“儿童福利领域慈善行为导向机制”,鼓励更多慈善力量参与贫困儿童救助,现阶段重点是参与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同时,民政部重申,不得将民政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能和任务转嫁给慈善组织。
2015年药品生产流通将实现全程追溯
9月3日 ...... 第 1 2 3 4 5 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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