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致病性人禽流感、新布内亚病毒、甲型H1N1病毒,到汶川地震、南方冰冻雨雪灾害、甬温列车脱轨……突发应急事件,曾给中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造成了广泛影响。但在中国不断完善的突发公共应急体系的有序运作下,这些事件最终都被有效控制,并在多方面得到国际认可。
回望十年,中国突发公共应急体系的长足发展有目共睹。而其蓬勃的起点,正是2003年那场突如其来的SARS疫情。
十年前SARS在全世界的肆虐,凸显了一个国家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存在的重要性,促使了中国十年磨剑的公卫应急体系建设。
立章行事
2002年1月23日,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成立之初,疾病控制与应急处理办公室(下称“CDC应急办”)便得以建立。然而机构虽然建立,但机制尚未健全。仅一年后,在应对突如其来的SARS疫情时,CDC应急办机制不健全、应急能力不强、缺乏居安思危的意识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等问题,便暴露无遗。
为此,在2003年5月9日,国务院紧急起草并公布了《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从开始起草,到最后发布,前后仅一个月的时间。”国家CDC应急中心主任冯子健如此向《中国医院院长》记者回忆。
此后,上至中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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