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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大处方之辩

当前位置: 首页 期刊 《中国医院院长》 2015年第17期 编号:12786812 中药大处方之辩(1) http://www.100md.com 2015年9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5年第17期 中药大处方之辩,陈珞珈:仅是个案现象,傅延龄:呼唤医德,郭德海:不合理用药与不道德行为   近日,一张来自北京某三甲医院的中药处方在网上广泛流传。根据处方显示,患者诊断结果为心悸、心律失常,整张处方为28付药,包括中药30多味,其中还包括穿山甲、川贝母、西红花等名贵药材,共计金额为8904元。这一天价处方引起了业界人士的一片哗然。有关中药大处方问题的争论早在此前也曾有过。由于中医不同于西医有着硬性用药规范,很多情况下用药的特点取决于医生个人,具有很大的变动性,由此导致中药的剂量越来越大。为此,《中国医院院长》特邀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改专家组专家、中国民间中医医药协会会长陈珞珈,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傅延龄和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教授郭德海从各方角度对中药大处方现象做出评判。

 陈珞珈:仅是个案现象

 就此次网上流传的这一处方而言,存在几大疑点。

 第一,这张处方是不符合中医立法处方原则的。中医看病首先要辨证,然后立法,再处方。立法处方的原则是根据病情按“君、臣、佐、使”来开处方用药。而这张方子里很多药在药效上是重复的,根本没有体现出“君、臣、佐、使”的原则。

 第二,这张处方是违反国家处方管理规定的。原卫生部规定医院处方必须“急三慢七”,而处方中一下子给患者开具了28付药,明显不合常理。

 第三,这张处方是违反国家医保规定的 ...... 第 1 2 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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