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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

当前位置: 首页 期刊 《中国医院院长》 2015年第13期 编号:12790141 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 http://www.100md.com 2015年7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5年第13期 Strategy战略,Service服务,Medicine药品,Devices器械,Technology技术 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
  6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同时废止2009年5月22日发布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该目录下的第三类医疗技术包括基因芯片诊断技术、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技术等19种。取消审批后,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各地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

 《通知》主要内容

 ① 厘清相关医疗技术范围,突出管理重点明确禁止临床应用和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确定原则,将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作为管理重点,医疗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备案管理。

 ② 强化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后,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③ 强化行政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研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以及重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④ 明确对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的管理涉及使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的医疗技术,在药品、医疗器械或具有相似属性的相关产品、制剂等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前,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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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5日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4-3989/2015/13/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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