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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引发舆论聚焦(速读)

当前位置: 首页 期刊 《中国医院院长》 2016年第8期 编号:12875109 “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引发舆论聚焦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15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6年第8期 “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引发舆论聚焦
  近期,在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去年发生的一起“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再度引发舆论聚焦。

 虽然,新闻媒体集中报道,涉事企业也出面道歉,但是,事发10个月后,事件仍在发酵,说明对此次事件的处理与问责尚未全部完成,有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清晰答案,例如,不合格药品究竟为何堂而皇之地进入医院,进入患者身体?“问题”气体中到底有什么物质,使其出现严重问题?这场“问题气体致盲”事件里,仍裹挟着诸多未竟之问。

 事件始末

 2015年6月 北京和江苏多家医院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全氟丙烷为患者进行了眼内填充手术。术后部分患者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视网膜血管炎、视功能损伤等术后反应,致单眼眼盲。

 2015年7月8日 CFDA发出暂停使用上述产品的通知,并通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22日 评价中心对该不良事件的调查报告显示,71例不良事件报告与使用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关联性明确。

 2015年7月28日 涉事企业完成对两个批次共计8632盒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召回工作。

 2015年7月27日 中检院完成对涉事产品的检验,检验结果为不符合标准规定。

 2015年7月30日 CFDA责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查处。

 2015年10月12日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全部违法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7.5倍罚款,共计518.8113万元。

 2016年04月15日 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在医院引导下,部分患者已在当地法院提请司法诉讼,目前法院正在依法审理中;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患者,医院先行垫付了赔偿款;其余患者表示将在治疗终结后依法解决赔偿问题。医院将依法向涉事企业追偿所垫付的相关费用。, http://www.100md.com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4-3989/2016/08/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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