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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救护车到医院10分钟内须接诊(资讯)

  人民日报上海7月16日电(记者 王有佳):近期“某市急救中心违规派遣假冒120救护车转运病人事件”曝光后,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日前提出要求,应加强对员工和勤杂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防止泄露病员转运信息或诱导乘坐“黑救护车”。此外,医院原则上应在救护车辆到院后10分钟内完成接诊和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安排患者从急救担架转至医院病床。连日来,上海持续高温致病人增多,个别医院出现了救护车滞留“压床”现象。市卫计委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对救护车转送的急救患者应及时接车、妥善安置。全市120医疗救护车不得因费用等问题拒绝或延误抢救。, 百拇医药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2073-1124/2013/07/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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