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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系统重特大(八闽动态)

  《福建省建设系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近日实施。我省境内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燃气发生重大泄漏或中毒事故及公共交通(轮渡)、自来水及风景区(公园)游乐设施等城市公共设施故障引发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适用应急预案。

 重特大事故1小时快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发后或接报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发后或接报后应当在下列时限报告省建设厅: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事故的,4小时内快报;发生死亡10人以上和已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生坍塌及燃气发生重大泄漏或中毒等重特大事故的,1小时内快报。

 报告应当全面具体

 各有关单位应报告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重特大事故中相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燃气、公交、自来水、公园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有关人员姓名及执业资格情况,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措施等情况。

 事故处理快速协作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单位、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保护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建设厅派出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省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信息发布集中管理

 建设系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呆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百拇医药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1-4636/2004/12/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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