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分析托吡酯与卡马西平对部分性癫痫发作的治疗效果。 方法 将该院2007年1月—2012年1月收治的160例部分性癫痫患者随机分为托吡酯组和卡马西平组进行治疗, 治疗进行到2、4、6个月时,对治疗效果进行分析整理。 结果 两组患者分别用药2、4、6个月时,托吡酯组治疗有效率均高于卡马西平组,且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1.2 排除标准
对于以下患者应在分组时予以排除。
①曾经服用托吡酯或卡马西平出现过严重不良反应者;
②曾经服用过托吡酯或卡马西平但无效者;
③癫痫频繁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病史者;
④入组前经常规检查,化验结果异常,不适于托吡酯或卡马西平治疗者;
⑤同时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如肝、肾等器官疾病者;
⑥患有颅内占位性疾病、中枢神经系统或血液系统病变者;
⑦怀孕期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1.3 观察指标
治疗前分别对两组患者的体重、血液、癫痫发病频率进行记录,并对患者的血、尿及肝肾功能进行常规检查。分别在服用托吡酯2、4、6个月时对患者进行随访,主要统计临床发病情况、不良反应情况。
1.4 治疗方法
托吡酯组:成人初始剂量为25 mg/d,每周加量25 mg,最大剂量不超过200 mg/d,加量期一般为8周;儿童初始剂量为12.5 mg/d,分次口服,逐步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100 mg/d。
卡马西平组:成人初始剂量为100 mg,2~3次/d,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儿童初始剂量为10~20 mg/kg,维持血药浓度在4~12 μg/mL之间。
1.5 疗效评定标准
以患者治疗前2月部分性癫痫发作频率为基准,疗效评定标准分为控制、显效、有效、无效、加重五个标准。部分性癫痫发作完全停止为控制;癫痫发作频率减小≥75%为显效;癫痫发作频率减小≥50%,, 百拇医药(臧召霞等) 第 1 2 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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