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和比较靶控输注舒芬太尼和瑞芬太尼复合麻醉在腹腔镜下结直肠癌根治术后患者的恢复情况。方法:选取2012年1月-2014年1月于笔者所在医院就诊的结直肠癌患者共90例,将患者采用随机分组方法分为两组,每组45例。对照组患者输注舒芬太尼麻醉,观察组患者输注舒芬太尼及瑞芬太尼复合麻醉,观察和比较两组患者的术后恢复情况。结果:两组术后苏醒时间、拔管时间等各项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67%,对照组中不良反应率为24.4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1.2 入选标准
(1)生命体征不稳定,患者同时患有明显的肿块和淋巴现象,其肝脏等系统明显受损;(2)存在难以纠正的电解质以及心率紊乱等急性疾病;(3)合并严重的感染性疾病;(4)合并肠道或肛门等局部性疾病等;(5)签署知情同意书且自愿参与此次研究[2]。
1.3 方法
麻醉前半个小时,两组患者均注射0.5 mg阿托品(国药准字H3702028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0.1 g苯巴比妥钠(国药准字H12020381,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面罩吸氧3 min后,对照组患者采用舒芬太尼麻醉,注射0.5 μg/kg的舒芬太尼(国药准字H2005058,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观察组患者给予舒芬太尼和瑞芬太尼(国药准字H20143314,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复合麻醉,0.5 μg/kg;所有患者术中均间断静脉注射阿托品及苯巴比妥钠。
1.4 观察指标
观察和比较两组患者在接受不同麻醉方式下,术后患者苏醒时间、拔管时间以及出院时间等各项指标。
1.5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6.0统计学软件对上述治疗进行数据的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进行字2检验,检验标准为α=0.05,P0.05),见表2。
2.2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患者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67%,对照组中不良反应率为24.44%,组间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字2=8.592,P0.05),提示靶控输注瑞芬太尼复合舒芬太尼不延迟患者苏醒时间,亦不增加患者拔管时间。本研究结果还显示,观察组患者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67%,显著低于对照组的24.44%,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百拇医药(张庆超) 第 1 2 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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