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疗效判定标准
(1)显效:治疗后咳嗽、气促、喘憋等情况消失,肺部听诊未见异常;(2)有效:治疗后咳嗽、气促、喘憋等情况较前明显好转,肺部异常呼吸音较前好转;(3)无效:治疗后咳嗽、气促、喘憋等情况未见好转或加重,肺部異常呼吸音较重。总有效率=有效率+显效率。
1.4 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 13.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字2检验,以P 上一页 第 1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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