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1)两组治疗后的临床效果。治愈:Ⅰ期局部发热、红、肿、痛等症状消失,Ⅱ~Ⅲ期创面愈合;显效:Ⅱ期水疱结痂,Ⅲ期创面缩小,肉芽生长良好;有效:Ⅲ期无水肿,肉芽生长良好;无效:症状无改善,甚至有加重表现[4-5]。治疗总有效率=(治愈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2)两组治疗情况,包括两组患者治疗后的创面愈合时间、水疱结痂时间、红肿消失时间。
1.4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18.0统计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字2检验,以P 上一页 第 1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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