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组应用替吉奥(生产单位: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0135)单药治疗。患者用药剂量由体表面积(BSA)决定,BSA低于1.25 m2,则予以患者口服80 mg/d;BSA范围1.25~1.50 m2,予以患者口服100 mg/d;BSA超过1.50 m2,予以患者口服120 mg/d,2次/d。
两组患者均连续用药2周,断药1周,1个治疗周期为3周,两组患者均治疗2个治疗周期,治疗2个周期后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统计。
1.3 观察指标及疗效判定标准
(1)治疗2个周期后对患者的实体瘤疗效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病灶改善及复发情况评估如下:完全缓解,治疗后患者病灶完全消失,随访1个月内无复发;部分缓解,治疗后患者病灶面积缩小>50%,随访1个月内无新病灶出现;稳定,治疗后患者病灶面积缩小30%~50%,随访1个月内无新病灶出现;进展,治疗后患者病灶面积缩小 上一页 第 1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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