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治疗1个疗程后,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医内科急症诊疗规范》中疗效标准,显效:治疗后30 min内疼痛消失,60 min疼痛不复发者;有效:治疗后疼痛减轻1个级度,或加用山莨菪碱10 mg及异丙嗪25 mg 肌注60 min内疼痛消失者;无效:治疗后60 min疼痛未消失甚至加重[3]。总有效=显效+有效。
镇痛效果评估方法参照视觉模拟疼痛VAS评价,0分:无疼痛,10分:剧痛难以忍受,即评分越高疼痛程度越严重[4]。
1.4 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数据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和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 上一页 第 1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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