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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目的

 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肠道病毒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公众预防和疫情应急处置。

 疫情报告

 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与方法 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之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病例分“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两类。如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则应在报告卡片“备注”栏内注明肠道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亦应在“备注”中注明“重症”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08/1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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