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
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此类抗感染药物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09/11/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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