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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未封存4年后医院因举证不能被判赔(法律维权)

  医疗纠纷发生时,大多数医疗机构认为病历、现场实物的封存对医疗机构不利,特别是在基层,大多数医疗机构往往不愿意封存病历、现场实物,甚至会私自更改、销毁病历和现场实物。殊不知,这种做法反而会将医疗机构置于诉讼的被动境地。为避免这种情形的出现,在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时,基层医疗机构应该合理、及时地对病历和现场实物进行封存,才能在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医方。

 案例回放 2004年10月,57岁的王某因左下肢无力前往某县A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梗死”以及“脑梗死后遗症”。次日上午,王某在输液过程中出现寒颤、手足紫绀等症状,医院发现后立即停止输液。输液反应消失,但A医院未将残留药液及输液器械留存。11月,王某出院,出院诊断为“脑梗死、脑梗死后遗症”。此后,王某病情不断加重,2008年2月王某因“呼吸衰竭、脑血管病后遗症”死亡。

 2008年6月,王某家属将A医院告上法庭,认为医院的失误导致其出现输液反应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0/46/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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