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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义务的法律解读(法律维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当及时转诊。理解该法条,需把握的原则是:不转就救,不救就转。

 转诊的风险防范 转诊的启动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医疗机构提出,二是由患者提出。患者有提出转诊的请求权,但是否转诊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因此,在患者提出转诊的请求后,医疗机构应该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衡量,再作出结论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0/15/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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