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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义务是核心医师失职该担责(法律维权)

  案例回放

 沈某,女,45岁。2009年6月8日18:00,因半小时前晕厥1次,到某二级A医院就诊。急诊病历记载:患者半小时前无明显诱因出现晕厥,神志不清,5分钟后自行清醒,伴大小便失禁,无双眼上翻,无口吐白沫和四肢抽搐。否认药敏史,有高血压病史,否认糖尿病。诊断“晕厥待查,上消化道出血?”给予血常规检查、心电监护,患者心率等生命体征平稳,对症治疗。9日凌晨1:00,患者诉饥饿,医师嘱服用牛奶。晨3:00,患者主诉胸口疼痛,5:00,患者突然出现呕血,从口鼻喷出,患者面色苍白、呼之不应。医师立即予以侧卧并吸引口、鼻分泌物,行气管插管,吸引气道内容物,见大量血块堵塞气道。10:00,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结论

 ①患者有晕厥、胸闷、胸痛等表现,医方未进一步行相关检查以明确诊断,在有活动性出血的情况下嘱患者进食,存在医疗过失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0/09/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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