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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病历须做到:一真实二准确三规范(法律维权)

 嘉 宾: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民法庭庭长 马军

 北京北大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 朱继红

 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 郑雪倩

 医疗事故资深鉴定专家 杜女士

 依《规范》修改病历 但常常没做好

 2002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实施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定了病历书写及修改规范。严格按照《规范》修改病历是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恪守的原则。

 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郑雪倩律师说,根据《规范》的相关规定,病历完全可以修改,并且上级医生有审查修改下级医生书写病历的责任。实际情况也证明,病历修改在临床中是不可避免的。需要提醒的是,这种修改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问题在于临床实践中这种形式履行得并不好。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法庭庭长马军表示,在他们所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例中时常会发现,一些医院的病历记录非常混乱,甚至还出现过不签署手术同意书就进行手术的案例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0/03/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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