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2025-01-01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数据共享 > 期刊杂志 >

超出诊疗范围不及时转诊医方成被告(法律维权)

  案例回放 患者范某,36岁,妊娠43周,于2005年10月28日凌晨由其丈夫黄某送到某诊所就诊。医生接诊后,采用按压范某腹部、人工破膜和使用催产素为范某接生,但9小时后范某未能分娩。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范某于当日11:30被送到A医院待产。该医院于12:50对范某施行剖宫产手术,娩出一男婴,并进行输卵管结扎手术。后因范某产后出血、盆腹腔血肿、贫血、失血性休克于19:50被转入某附属医院抢救,某附属医院于当日21:00对范某施行腹式次全子宫切除术、左侧输卵管切除术、盆腹腔血肿清除术进行抢救。因抢救无效,范某于2005年11月6日8:00因产后出血、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失血性休克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1/37/26.htm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373 字符。
上一篇:由“刺猬取暖”看绩效管理的执行(管理在线)
下一篇:多方努力才能减少医疗纠纷(法律维权)
Copyright ©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06040839号-8  XML地图  模板巴巴
行业动态 | 生活保健 | 中医中药 | 美容天地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