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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的主体?(法律维权)

  对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前,存在众多争议,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与我国法律之间衔接不良有一定关系,这种衔接不良主要体现在两部法律之间,即《刑法》和《执业医师法》,根源于两部法律对于某些概念的表述有差别。

 关于非法行医罪的争议涉及多方面,这里主要讨论犯罪主体。

 《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7-614X/2013/36/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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