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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29例临床分析(论著)

  3.4 重度子痫前期与适时终止妊娠:一般认为,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经治疗24~48小时应终止妊娠,对于孕妇这是最合适的治疗方法,但对尚未成熟的胎儿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胎龄越小的胎儿预后越差。有研究表明,终止妊娠的时机与围产儿死亡率有密切关系,因此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的期待疗法在临床上应用广泛,目的是为了延长胎龄,减少因胎儿不成熟所引起的新生儿死亡。但期待治疗有可能使母亲病情恶化,因此需要对孕妇与胎儿的情况进行充分细致的评估,来判定是否适用于期待治疗。对足月或已接近预产期的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胎儿已成熟或接近成熟 ...... 上一页 第 1 2 页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4-7526/2012/02/16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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