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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命案现场勘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刑事侦查与法医学)

  1.命案现场实行法医主导勘验制度。

 命案现场中尸体是命案现场的重要物证,尸体中往往隐含着非常重要的破案线索,法医检验在命案现场勘验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法医对现场遗留痕迹的分析、鉴别以及对尸体的检验鉴定,是确定案件性质的重要手段之一。实行由法医主导命案现场勘验、其他专业协同作战的勘验制度,对及时有效地侦破命案具有重要作用。

 2.实行主勘技术员制度。

 根据案件情况,指定2~3名主勘技术员(以法医、痕迹或化验专业为主),负责对现场进行搜索、勘验和提取痕迹物证,并研判、鉴识物证,全程跟进痕迹物证检验,及时了解和反馈信息。主勘技术员还负责与侦查进行双向沟通,积极向侦查提供技术支援。

 3.实行命案现场质量控制制度。

 为了对命案现场勘验、物证提取及检验鉴定、现场分析及重建、指挥参与等工作进行跟踪监督,保证命案现场勘验质量,应制定《命案现场勘验质量控制记录》 ...... 上一页 第 1 2 页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4-7526/2014/03/1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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