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2025-01-01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数据共享 > 期刊杂志 >

美国马萨诸塞州精神病患者非自愿治疗制度初探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美国马萨诸塞州精神病患者非自愿治疗制度及其发展启用标准和程序,评析该制度的不足及可供借鉴之处。

 关键词:精神病患者;非自愿治疗;《精神卫生法》

 在美国,精神病患者的非自愿治疗被称为“民事拘禁”(civil commitment)或“非自愿拘禁”(involun—tarily commitment),是指将未实施犯罪行为的精神病患者监禁于精神卫生机构。作为“严重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民事拘禁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制;但美国并没有统一的民事拘禁法,其有关民事拘禁的法律均由各州自行制定,而各州有关精神病患者非自愿治疗的立法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就此而言,如要了解美国的非自愿治疗法律制度,除了需要关注联邦最高法院及其下级法院作出的重要判决之外,还需把握具有代表性的州的相关法律及判例。本文以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精神卫生法》为例,对该州的民事拘禁制度予以介绍,以期从中管窥美国的非自愿治疗法律制度。

 一、美国马萨诸塞州民事拘禁制度的发展

 美国民事拘禁制度起源于殖民时代,其目的纯粹是为了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全,其具体措施是将具有危险性的精神病患者拘禁于特定设施之中,通常是监狱或济贫院。因此,在殖民地后期和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之初,监狱和济贫院内充斥着精神病患者。尽管当时就有法律规定可拘禁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精神病患者 ...... 第 1 2 页 下一页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4-7526/2014/02/19.htm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81 字符。
上一篇:加强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路径初探
下一篇:论诱惑侦查的法律规制
Copyright ©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06040839号-8  XML地图  模板巴巴
行业动态 | 生活保健 | 中医中药 | 美容天地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