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目的:观察研究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治疗中应用新活素的价值。方法:从2014年7月-2015年7月期间我院接收并治疗的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力衰竭患者62例,分为两组,对照组采用常规对症处理,研究组则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新活素治疗,分析两组治疗效果。结果:治疗后,研究组舒张压、收缩压、HR等下降程度,LVEF上升程度均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以进行对比分析。
1.2诊断及纳入标准
本次所选患者均参照WHO拟定的相关诊断标准进行确诊,且心功能分级均在Ⅰ级以上;所选患者均经超声心动图、心电图等证实[2]。本次所选患者均经医学伦理会审核批准,并经患者家属签字同意;本次所选患者均无合并其他心脏疾病者,无严重肝肾功能异常者及恶性肿瘤者。
1.3治疗方法
入院后,均给予两组患者抗血小板、抗凝、β受体阻滞剂、硝酸酯类、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以及洋地黄类、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研究组则加用新活素(由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为:S20050033)治疗,若患者收缩压在120mmHg及以上时,以2.0μg/kg的负荷量缓慢静注,然后再以0.015μg/(kg·min)静滴4日,静滴期间,严密监测患者血压,并根据患者血压及时调整使用剂量;若患者收缩压低于120mmHg,可直接以0.015μg/(kg·min)静滴4日。
1.4效果评定
观察并记录治疗前后两组患者血压变化情况、心率(HR)、左室射血分数(LVEF);同时,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及体征改善程度评定两组治疗疗效:治疗后,患者肺部湿罗音、浮肿、心率等基本恢复正常,且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为显效;治疗后,患者有轻微体力受限、临床症状明显改善,且心功能改善1级为有效;未达上述标准,甚至加重为无效;总有效=显效+有效。
1.5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处理本次研究中的所有数据,其中,计量资料采用标准差( ±s)表示,计数资料表示采用(n/%)表示,P0.05);治疗后,两组舒张压、收缩压、HR等均呈明显下降趋势,而LVEF呈明显上升趋势,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百拇医药(陶永华)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2095-9753/2015/08/24.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