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了《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年度医保基金拨付的3%左右,推进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大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清算提速范围,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
《行动计划》提到,充分发挥试点的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清算进度要快于全国平均进度。各省做好组织推荐,原则上试点统筹地区2个左右,至少1个开展季度清算,支持有条件的省份,全省试点。鼓励直辖市要全面推进试点,提前完成清算任务。
在综合考核方面,清算工作主要是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服务协议、使用医保基金绩效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与清算拨付金额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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