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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乙肝两对半”将取消(焦点透视)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主任邓海华表示,目前,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相关共识,就涉乙肝项目体检制定指导性意见。

 邓海华指出,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上述共识制订指导性意见。待意见出台时,卫生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权威专家进行详细解读。

 邓海华表示,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2005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年卫生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以及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等,对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乙肝防治工作、关心乙肝患者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延伸阅读

 取消体检“两对半”不会造成乙肝传播

 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检测,俗称“两对半”)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传播。

 取消“两对半”检测要防止被“架空”

 据了解,近两年来,曾出台多部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然而,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往往会‘钻空子’。”长期关注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的反歧视维权专家陆军表示,为防止卫生部“指导性意见”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架空”,在该文件制定之初就应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相关漏洞,应予以预防。如重点应对医疗体检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从源头上消除乙肝体检;明确禁止医疗体检机构提供入职、入学体检中的乙肝检测服务;对于福利体检中的乙肝检测,要做出具体的隐私保护规定等。

 (摘自《齐鲁晚报》《东方早报》), http://www.100md.com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2-5085C/2009/11/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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