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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认证新规4月实施 有机食品数量大减(热点)

  本刊讯(记者 申海鹏)自4月1日起,新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此外,大量不符合有机认证新规的“伪有机食品”也将随着新规的实施被淘汰出局。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二章15条规定:“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应当在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该办法第二章16条同时规定:“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业内人士对此分析称,过去有些商家只要加入一点有机配料,就宣称是有机产品。新规定中的要求较严格,很多原有的有机商家就被剔除出局。此外,新办法增设“有机产品进口”一章、取消有机转换标志等也是令市面上有机食品数量大减的原因。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废止地方盐业公司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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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讯(记者 孟雯)国家发改委4月21日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盐业协会随即解读称,取消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不等于取消食盐专营,发改委废止的是其已经不操作的三证办理程序《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章,不是代表国务院废止食盐专营制度的《食盐专营办法》行政法规。

 此前国务院已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分析认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盐业公司是最大受益者。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或将拉开食盐行业体制改革大幕。

 让百姓吃上放心粮 我国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本刊讯(记者 唐蕊)近日,农业部表示,为让百姓吃上放心粮,今年国家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综合治理工作,先期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开展试点。通过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修复治理,实现重金属污染耕地的稻米达标生产,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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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媒体披露的湖南省稻米镉超标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开展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何才文副司长表示,今年试点工作按照“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收益不减”的基本思路,科学合理确定技术路线及配套措施,通过土壤改良、培肥地力等农艺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确保稻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污染较重的耕地(占少部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不再种植水稻,改种棉花、蚕桑、花卉等,并对残余物去向进行监控,不得再回流进入耕地。

 卫计委:列入名单保健食品禁作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本刊讯(记者 唐蕊)4月22日,针对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特定物品能否作为食品原料,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出,原卫生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

 卫生计生委表示,除已公布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外,《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如需开发《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批准。对不按规定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所列物品的,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卫生计生委同时说明,对符合《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有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企业生产经营可结合该办法,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执行。, http://www.100md.com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674-0270/2014/0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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