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岁的李伟(化名)租赁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结果却出了事故。在赔偿受害人损失后,李伟将租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最终,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租车公司对李伟的损失承担七成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近23万元。
李伟称,2017年2月他通过手机APP租赁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一辆共享电动车,该车无号牌、无行驶证,结果在骑行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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