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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以房养老”案落槌,老人权益获保障

  几年前,年逾八旬的訾老先生为了改善晚年生活,决定将栖身的房屋卖出去,用所得的房款作为租金继续租住。没想到购房者在拿到产权证后,将老人一纸诉状告进法院,要求老人搬出。

 八旬老人“以房养老”

 訾老先生今年83岁,独自居住在上海市田林新村。由于年事已高,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便请了一名钟点工照顾生活。3年前,老人决定将自己居住的房子出售再租赁,用所得房款支付房租。经过协商,老人最终决定将房子卖给钟点工的丈夫杭先生。

 2005年5月16日,訾老先生和杭先生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房产转让价款为23万元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2-8188/2010/06/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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