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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有特殊贡献的提高待遇有关规定(下)

  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离、退休后应如何对待?

 答:1991年的政府特殊津贴及按2010年发放特殊津贴的标准,即每人每月100元,免征工资调节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离、退休后可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发[1991]10号)

 问:中小学教师在职期间获得特殊教师荣誉称号并享受特级教师补贴费应如何对待?

 答:中小学教师在职期间获得特殊教师荣誉称号并享受特级教师补贴费,在退休时仍保持其称号和待遇的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2-8188/2011/19/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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