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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试点失能老人护理险(多知多寿)

当前位置: 首页 期刊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6年第9期 正文 编号:12862878 海淀试点失能老人护理险 http://www.100md.com 2016年9月1日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2016年第9期 海淀试点失能老人护理险
  “失能老人护理保险”在北京市海淀区启动,即日起,海淀户籍18岁以上的居民可自愿缴纳保险费,保险资金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照护服务机构缴纳互助基金三部分组成,政府按20%比例予以个人缴费补贴。

 根据《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办法》,18周岁至39周岁居民标准缴费金额为每年1140元,需一次性缴纳,政府补贴20%后, 实际缴纳912元,平均到每个月不过76元。40周岁至59周岁居民年缴费在此标准上上调10%,年缴费大约1003元;60周岁以上居民在此基础上上调20%,年缴费大约1094元。对于目前已经有失能护理需求的老人,保费可以趸缴,也就是一下子交够15年的费用。55岁以上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居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居民的保险费由政府全额承担。

 参保人65岁后一旦身体失能,将根据轻度、中度、重度失能三个等级,分别享受每月900元、1400元、1900元的护理服务。

 与日本等国家的“长期照护保险”相比,北京此次试点仅限于“居家养老”,并不包括住在养老机构的老人,也就是说,老人一旦瘫痪在家,可以享受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关怀等几大类20多项服务。

 这是全国首个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先期在海淀区试点,未来有望推广到更多地方。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3-9244C/2016/09/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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