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荷
最近南京江宁一名孕妇因剖腹产需要用血,但医院却催要家属的献血证来换取等量的血。这种在手术前要求患者亲友先去献血的情况,不仅南京,在全国许多大城市都存在。这让不少患者和家属难以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应当看到,在社会献血爱心缺乏的情况下,鼓励亲友互助献血,是一种基于血浓于水的亲情,通过对亲人之间的奉献爱心,唤醒对他人、对社会的献血爱心。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患者家属宁可高价买血,也不愿为急需血液的亲人伸出臂膀,北京等一些地方甚至因此而催生了血托市场。按理,亲人急需用血,家属对血荒最有切肤之痛,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应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如果对自己的亲人都不愿献血,又怎么可能奢望他人为你献爱心?
从社会的文明尺度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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