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湘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9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12元(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1年的记为1年),同时,以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0.84%。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四)在(一)、(二)和(三)项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六)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三、资金来源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按湘政发〔2015〕38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中央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调整办法(一)此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信息系统中统一设置,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件1,下同),经退休人员所在企业或社区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按照湘政发〔2015〕38号文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经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核对无误后进行调整。尚未纳入经办机构管理的,暂由原单位进行调整,待正式纳入后再据实结算。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各地应抓紧在7月31日以前完成,并于8月10日前将本地区《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工作总结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调整办法,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确保调整工作平稳进行。各级政府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附件:1.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
2.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
附件:2.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
相关阅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48号 关于江西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4〕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内人社发〔2024〕20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2024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京人社养发〔2024〕8号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皖人社发〔2024〕9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4〕32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4〕16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4〕12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方案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24〕4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4〕18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4〕37号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关于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青人社厅发〔2024〕64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黔人社发〔2024〕7号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4〕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