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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政策支持居家养老发展出台

发布日期:2012-01-30 20:13:53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次网友评论: 0 条 服务 养老 居家 老年人 社区 社会 我市 料服 本市 老人 导读:近年来,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养老问题引起社会各方关注,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养老问题引起社会各方关注,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日前,家住和平区的赵女士致电本报,希望了解本市居家养老工作的相关情况。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到2015年,天津将基本形成 973 的养老服务格局,即全市老年人口中,97%老年人居家养老(94%老年人依托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分散居家养老,3%老年人在老年宜居社区集中居家养老);3%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养老,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适宜老年人需求、具有天津特色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十项政策支持居家养老发展

当前,本市居家养老还存在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小,服务层次低;专业服务队伍匮乏,服务水平不高;养老服务缺乏统一标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薄弱环节。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支持居家养老发展: 

一、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运营,由区县财政给予经费支持。托老所运营后,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按每月每张床位100元给予运营补贴。 

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民区应当配套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托老所等服务设施。市财政对每个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给予30至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每个托老所按每张床位1万元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支持企业经营居家养老服务。对在工商部门注册、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其符合相关规定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 

四、支持建设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宜居社区以企业和社会组织建设为主。公建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20%,建成后只租不售,实现科学管理、规范运营和高效服务。 

五、支持养老护理和服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六、支持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用工。对与本市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市从事养老护理和服务、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七、支持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根据社区食堂的服务类型和服务能力,给予1至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八、支持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在原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范围基础上,对8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市级劳动模范、失能老人和空巢老人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料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 

九、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服务。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延伸服务,对其所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按6位老人配备1名服务人员比例核定,根据公益性岗位补贴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工资性补贴。 

十、支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研究建立市和区县民政事务管理中心,设立公益性协管员岗位,全面承担养老服务、家庭收入核对、低保等各项民政事务。 

上述有关政策措施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015年全市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达640处

预计到2015年,我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200.07万,常住老年人口230万,占总人口比例将达到20%。本市将科学规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科学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推进养老服务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点是: 

建设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到2015年,全市街道和乡镇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要达到640处,服务范围覆盖全市90%老年人口;市内六区各建托老所2个以上,其他区县各建3个以上,每个拥有床位50-100张,解决子女临时不在身边、需要日托或整托老年人的看护需要;建设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公寓)12处。 

造就一支庞大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鼓励各类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同时加强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提倡中青年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 

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建立全市老年人呼叫服务系统,探索远距医疗与居家养老卫生保健服务,通过多种形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就餐配餐、家政服务、医疗康复、长期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组织制定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 

天津居家养老形成八大特色服务形式

天津是一个人口老龄化城市,截至2010年底,我市有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76.4万,占总人口17.91%。老龄化程度加速已成为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本市提出了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 的养老模式。经过多年实践,居家养老服务不断发展,逐步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几种服务形式: 

一是政府购买服务。即运用财政补贴办法,为困难老年群体购买服务,解决居家养老之忧。近三年,市级财政为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投入资金近2609万元,有1.4万老人受益。 

二是协议服务。由社区组织发动驻区单位、楼栋长或邻里,与社区困难老人签订帮服协议。 

三是日间照料服务。在社区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等养老服务设施,为居住在家、白天无人看护的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目前,我市已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站)577个,市财政补贴资金累计支出6911万元。 

四是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依托养老机构专业护理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优势,为居住在家、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服务。 

五是互助服务。一些空巢、身体较好的老人结成对子或互助小组,互相帮助,实现 白天有人照料,夜间有人陪伴 。 

六是市场有偿服务。对经济条件好、需要提供家政服务的老年人,由所在社区组织提供有偿服务或自主购买服务。 

七是呼叫服务。就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呼叫服务系统,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服务。 

八是志愿者服务。目前,我市有各类志愿者队伍1800多支,注册社区志愿者有40万人,为老年人服务是其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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