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民发〔2016〕109号
关于做好2016年全市百岁老人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为准确掌握我市百岁老人基本情况,切实做好百岁老人的信息统计,按照省老龄办要求,拟开展全市百岁老人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对全市的百岁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记,准确掌握我市百岁老人基本情况。
二、统计对象
1916年12月31日前出生年满100周岁的健在老人。
三、统计要求
百岁老人统计信息具有重要价值,请各地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在统计填报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上年度健在和本年度新增百岁老人都必须填写;
2.家庭住址栏内容要填至门牌号或村(组);
3.请注意与福善等科室的对接,确保上报数据一致;
4.请于9月28日前将2016年泰州市百岁老人台账和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市局老龄工作处。
联系人:史海国 ; 电话: 86198856
邮箱地址:2289490361@qq.com
附件:1.2016年泰州市百岁老人台账
2.2016年泰州市百岁老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泰州市民政局
2016年9月14日
附件1
2016年泰州市百岁老人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市(区)民政局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乡镇
街道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文化结构
居住方式
生活能力
健康状况
家庭住址
备注
大学
中学
小学
文盲
与
配偶
独居
与子女住
其他
完全自理
半
自理
不能自理
躯体健康
视力障碍
听力障碍
肢体疾病
城市
农村
附件2
2016年泰州市百岁老人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市(区)
百岁老人数(人)
备注
性别分布
城乡分别
文化结构
居住方式
生活能力
健康状况
男性
女性
城市
农村
大学
中学
小学
文盲
与
配偶
独居
与子女住
其他
完全自理
半
自理
不能自理
躯体健康
视力障碍
听力障碍
肢体疾病
靖江市
泰兴市
兴化市
海陵区
高港区
姜堰区
高新区
合 计
说明:请与福善科做好对接,确保上报数据一致,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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