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依托现有的大中型养生养老综合体项目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通过提升、改造和建设,培育创建一批符合《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DB/45 1607 2017 )标准,满足广大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的康养宜居社区,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 规划引领 建设思路。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动社区内养老与医疗、家政、物业、文化、体育等资源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二)坚持突出 养老服务 功能。以 适合养老 为特点,依托较为完善的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打造集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体娱乐、家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
(三)坚持 市场化运营 模式。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创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势作用。
(四)坚持 择优命名 原则。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坚持自愿申报,择优命名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政府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评选标准
参照《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中的不同标准和要求, 创建标准按从低到高分为三个等级,即A级、AAA级、AAAAA 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
(一)A级老年人宜居社区
1.社区内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 施,应包括基本的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医疗服务、老年文体娱乐服务等功能;
2.社区配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符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 中心服务设施设备配置》(GB/T3 3169 2016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3168 2016 )。
(二)AAA级老年人宜居社区
1.社区内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建设规范》(DB/45 1607 2017)中5.1项标准;
2.社区配备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且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其 中专业养老护理人员不低于5人);
3.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运营满一年以上,服务覆盖人群达到1 万人以上,且每年居家上门服务量超过3000人次。
(三)AAAAA级老年人宜居社区
1.社区内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建 设规范》(DB/45 1607 2017 )中5.2项标准,能满足社区内15 分钟服务响应要求;
2.社区配建有养老机构,服务覆盖人群达到1.5万人以上,且 每年居家上门服务量超过5000人次;
3.社区运营满一年以上。
三、评选步骤
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由地市组织命名。AAA级和AAAA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由地市向自治区申报命名,评选程序如下:
(一)县级自评。各县(市、区)民政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照A、AAA、AAAA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创建标准进行自评,每年于 11月10日前将县(市、区)自评申请表(见附件)、自评报告、 佐证材料共三份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佐证材料扫描件上报市民政局,并对所上报的自评结果负责。
(二)市级评审。市民政局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社会第三方)对各县(市、区)A、AAA、AAAAA 级老年人宜居社区进行评审,并在县(市、区)自评申请表上签署评审意见,于11月30日前将县(市、区)自评申请表、市级出具的评审报告等纸质版(加盖公章),与县(市、区)上交的自评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自治区民政厅,同时将电子版及佐证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三)自治区复核。自治区民政厅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复核,根据创建标准和要求对县(市、区)自评、市级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定AAA、AAAA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候选名单并反馈给各市民政局。
(四)现场核验。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核验专家组,并委托社会第三方组织专家对 AAA、AAAA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工作于12月初开展,通过现场核验,初步确定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名单。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现场核验工作由市民政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 结果公示。自治区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AAA、AAAA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初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有异议,由自治区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人员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初步名单公示由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有异议,由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
(六)命名公布。自治区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对AAA、AAAAA级老年人宜居社区初步名单及公示结果等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审定,最终确定AAA、AAAAA级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名单,并联合下文进行命名公布。A级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初步名单及公示结果由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定,联合发文进行命名公布。
四、奖励措施
对创建标准达到A、AAA、AAAAA级的康养老年人宜居社区,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别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社区的养老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三年,本办法由北海市民政局和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北海市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自评申请表
本文地址:北海市老年人康养宜居社区评选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