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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9-13 10:06:25 浏览次数:正在加载次数次网友评论: 0 条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 养老服务对象 养老服务驿站

一、文件的背景依据

近期,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养老服务事务中心对部分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以下简称 驿站 )签约对象服务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部分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存在服务不规范、履职不到位及明显失职失责问题,也反映出部分区民政局对驿站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为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严防驿站运营管理不规范、基本养老服务责任不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起草《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经过

《通知》依据《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京民养老发〔2020〕171号)、《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试行)》(京民养老发〔2021〕154号)、《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基本养老服务工作指引 的通知》等文件制定,已于8月14日至15日征求各区民政部门意见,并根据各区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责任的落实情况,以及驿站主体资格、服务质量管理、驿站制度建设、补贴资金管理和各区落实驿站监督管理责任等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驿站服务质量的风险点、薄弱点,坚决防止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运营主体不适格、补贴申领不规范、各区监管不严格等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实现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持续扩大、基本养老服务责任持续压实、运营持续规范、质量持续提升、监管持续完善,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等目标。

(二)重点任务。本次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以全面排查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责任落实情况为核心,重点检查驿站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签约情况、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责任履行情况、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质量情况,延伸检查驿站主体资格条件、补贴申领、制度建设等,具体任务如下。

一是全面排查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责任落实情况。随机抽访驿站责任片区内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核查驿站是否通过发放《服务承诺书》等形式告知驿站服务清单内容。对照驿站基础补贴申领情况,结合驿站签约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回访,核查驿站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责任情况,具体检查基本养老服务记录真实性、完整性、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

二是全面排查驿站主体资格条件。重点检查2021年后建立的驿站运营主体是否符合文件要求,驿站内养老护理员等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有无失信、违法犯罪、欺老虐老记录等情况。

三是全面排查驿站服务质量情况。重点排查占而不营、跑马圈地、长期关门停业、服务效能低下的驿站,是否已撤换运营主体。全面核查驿站在运营管理及为老服务过程中有无负面清单中十类禁止行为。细致排查驿站在消防、食品、防汛、意外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

四是全面排查驿站补贴申领情况。重点核查驿站获取运营补贴资格、申请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全面核查近三年驿站领取政府财政补贴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情形,是否存在暂停或取消享受补贴资格但仍然领取补贴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交回补贴资金的情形。

五是全面排查驿站制度建设情况。全面排查驿站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无明确的服务提供规范、服务质量控制规范,以及与居(村)委会建立联动机制等情况。重点核查驿站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责任、提高服务质量等制度落实情况。

六是全面排查服务质量监管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各区是否建立驿站日常监督检查、基本养老服务责任落实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监管机制以及落实情况。排查各区是否按照要求建立驿站服务 三个清单 ,明确每所驿站的主体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

(三)组织实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市民政局统一部署下,由各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8月30日前,各区民政局完成重点任务的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工作台账,逐项录入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

二是抓好全面整治。9月10日前,各区民政局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挂账销号,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应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工作步骤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应及时录入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

三是组织总结提升。9月15日前,各区民政局全面总结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主要做法及成效,针对提升驿站服务质量、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权益等方面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办法或意见建议,并向市民政局报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加强社会监督等四个方面,重点强调要采取驿站深入自查、区级全面核查、市级部门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的督导,推动驿站基本养老服务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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