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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本市全面执行药品挂网操作办法的工作提示

各相关药品企业、医药机构: 按照本市药品价格治理工作方案,原本市“挂网不挂价”药品补充申报价格工作已完成,下一步本市将全面执行《上海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操作办法》,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招采子系统功能更新 招采子系统内新版药品挂网模块于2026年1月20日正式上线,本市挂网药品不再使用全面议价红黄绿线管理模式,对于不符合同种药品同厂牌之间差价比价关系的药品实施灰标风险提示,对于同种药品不同厂牌之间根据价差关系实施黄、红标风险提示。 二、在库药品价格治理 本市在库药品在系统内挂网挂价,如需下调挂网价或药品治理价格锚点变化,后续企业可递交相关材料,原则上每月集中办理一次。原药品价格治理计算锚点价格保留二年。 三、全面执行本市挂网操作办法 1、部分挂网操作细则更新 对于协议期内的国家竞价药品,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挂网价格不得高于现场报价;其他未报价企业,挂网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 其他申报要求按照《上海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操作办法》执行。 2、本市限药店药品管理 本市限药店药品设置过渡期至2026年3月底,相关企业可按照《上海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操作办法》申报挂网,经申请审核通过后,转为医院药店均可采购药品;未完成挂网的限药店药品将于2026年3月底关闭。过渡期间不再支持药店新增上传限药店药品零售价格信息。 3、分批放开药品挂网 1月21日起,限药店药品可申报挂网; 1月28日起,药品挂网操作办法发布前已提交先行退回的药品可申报挂网; 2月4日起,所有药品可申报挂网。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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